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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SS在台舉行 場外工會控AOR過勞管理 交通部:一條條討論

    桃空職工成員代表4日在第72屆世界飛安高峰會(IASS)會場外,召開「檢討台灣AOR,飛安標準國際化」記者會,呼籲《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應朝更嚴格、更符合國際標準的方向改進。(記者廖振輝攝)

    桃空職工成員代表4日在第72屆世界飛安高峰會(IASS)會場外,召開「檢討台灣AOR,飛安標準國際化」記者會,呼籲《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應朝更嚴格、更符合國際標準的方向改進。(記者廖振輝攝)

    2019/11/04 11:54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2019世界飛安高峰會(IASS)今年首度在台舉辦,場內、場外都十分熱鬧,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趁著大會舉行在場外舉辦記者會,控訴民航局採用落後國際飛安標準的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甚至比國籍航空業者實際派遣原則還差,讓機組人員有更過勞的嫌疑,造成航空業三年內三度大罷工;交通部表示,若有航線違反規定,都能一條條討論,只要有陳情書送上來,交通部就會責成民航局處理。

    工會表示,世界飛安高峰會已有72年歷史,是重要的航空盛會,非常高興能看到討論飛安標準的重要會議終於可以在台舉行,是台灣飛安能再向前進的政要時刻,但同時我們也看到歐洲、美國的飛安標準,看到台灣有不夠國際化的地方。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表示,最近3年航空業3次罷工,勞資爭議也不斷,這些爭議與勞資法和AOR之間的糾纏有極大關係,勞基法宗旨是讓勞工在身心健康情況下可以穩定提供勞務,AOR是指在異常狀況下,尤其是在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情況下,在組員失去身心能力之前可以執行任務多久的界線,因此拿AOR來當工作條件是非常恐怖的事情。

    趙剛痛批,國籍航空一心想把AOR標準當成日常派遣標準,空勤組員都覺得非常痛苦,但民航局對業者態度就是一貫縱容,甚至鼓勵業者採用AOR標準派遣人力。

    工會副秘書長周聖凱指出,台灣在飛航工時管理標準明顯落後歐盟、美國標準,例如在飛時上限,歐盟考量到人體需調時差,根據早、中、晚、凌晨執勤的工時上限都不同,但台灣並未有這觀念;在機上輪休部分,針對超過12小時的航程,歐盟規定機上休息時間至少要1.5小時,最長可以到3.5小時,台灣則是休息1小時就能工作20小時。此外,台灣定義紅眼航班為凌晨2點到5點,歐美則是延長至凌晨2點到6點,範圍更寬鬆,對人體保障也更高。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全世界AOR都是按照世界民航組織規範,台灣民航局所制定的飛航管理規則已優於各國。在過去兩次罷工都有談到飛行時間、休息時間等規定,交通部認為最好是一條條坐下來討論,不合理就來解決,只要陳情書送上來,交通部就會責成民航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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