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通行費欠費 11/1起遭強制執行可到超商補繳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許多民眾、運輸公司行駛國道後,卻都不繳納通行費,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國道通行費累計欠費至今已逾8億元;高公局表示,雖然每年都會將通行費欠費逾300元案件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都在1億元以上,但每年增加欠費金額也約在1.4億元。目前通行費欠費遭強制執行後,繳款管道只有赴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3個執行分署、高公局北中南三個分局,或到郵局透過匯款方式,為提供民眾便捷繳款管道,2萬元以下欠費,11月1日起可赴統一、全家、萊爾富、OK及美廉社等超商繳納。
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表示,從106年至今年9月底為止,高公局移送通行費欠費給各分署的案件數,每輛車當天沒有繳納費用逾300元就算1件,總計366萬1714件(案件歸戶來看1年約3萬輛車未繳通行費),總金額逾3億7千萬;欠費金額最高達364萬1549元、最少300元。陳盈錦說,多數人都依規定繳費,就是有少部分人心存僥倖故意不繳,若不強制執行那公平性何在。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欠費逾30萬元約有30名,只有2名是一般民眾,其餘28家多為物流業、運輸業的公司行號,欠費最大戶的就是一家物流業,旗下共有9部車輛,日前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並可分期付款後已繳費;欠費金額前5名的大戶,共有2家繳清。
以往民眾若欠繳國道通行費,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後,須至行政執行署或高公局現場繳款,或透過郵政劃撥、郵寄匯票、匯款等方式繳納,由於據點較少多所不便,這次與執行署合作,若民眾欠費案件遭移送強制執行,在收到執行分署寄發通知書後,欠費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11月1日起就可至5家超商繳費。
過去網路上不時就有謠言說傳繳通知書是詐騙新手法,陳盈錦表示,民眾收到傳繳通知書後,上面一定會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分署的名稱、大印、繳費義務人、資料案號、承辦人員名稱等;最簡單的辨別方式,就是持通知書下方條碼去超商繳款,只要刷過就不會是假的,因為詐騙集團不可能讓錢進到超商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