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車禍身亡未通報 北市勞動局重罰Uber Eats30萬
Uber Eats未在8小時內通報外送員死亡車禍,遭台北市勞動局開罰30萬元。(翻攝資料照)
〔記者林家宇/台北報導〕台北市勞動局今天宣布,外送平台Uber Eats未在8小時內通報外送員車禍事故,認定「故意違反法定義務」,依法重罰30萬元。
Uber Eats黃姓外送員13日晚間騎車送餐時,遭後方轎車追撞,導致黃男機車往前撞上另輛轎車,搶救後仍傷重不治。
勞動局說,Uber Eats在台灣有稅籍登記,但無公司登記,是透過委任或服務合作備忘錄方式,分別與香港商比錫茲有限公司、易得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契約,易得公司再與外送員以電腦平台方式簽訂合約,合約內容和外送員工資則由Uber Eats提供,故認定Uber Eats為外送員之實質雇主。
勞動局職安科長康水順說,經訪談筆錄及取得的文件,認定該名罹災勞工與Uber Eats具有僱傭關係,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死亡意外,但至今無收到任何通報記錄。
康水順提到,意外發生後Uber Eats於當晚約11點,透過媒體說明外送員車禍一事,代表Uber Eats知情不報,屬「故意違反法定義務」,且勞檢處早在8月30日及9月9日,邀集Uber Eats等多家平台業者開會時明確告知適用並應遵守的法規,Uber Eats卻仍違法。
勞動局長賴香伶說,平台業者標榜食物外送之快捷性,卻罔顧外送員行車安全,更以送達時間計算外送員之工作獎金,增添行車事故風險,考量Uber Eats違法行為嚴重影響公共秩序,依《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37條開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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