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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性供水電長達48年!新北95間活動中心沒建照使照

新北市板橋區玉光市民活動中心至今仍未領照。(記者周湘芸攝)

新北市板橋區玉光市民活動中心至今仍未領照。(記者周湘芸攝)

2019/10/04 20:21

〔記者周湘芸/新北報導〕近期南方澳大橋斷橋,建物安全性再度引發關注,新北市議員馬見昨天在議會指出,全市497間市民活動中心,竟有95間因於1971年《建築法》施行前建立,至今仍未領建照或使用執照,質疑有安全疑慮,但市府卻以「暫時性」為由,持續供水、供電長達48年。對此,民政局長柯慶忠指出,95間活動中心確定都無安全疑慮,同時將於3個月內針對轄內所有活動中心進行清查。

市民活動中心除提供民眾日常使用,也經常辦理老人共餐等活動,馬見表示,根據《建築法》第73條規定「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使用」,市府考量部分活動中心為《建築法》施行前建立,便「暫時性」供水供電,沒想到這個「暫時」已長達近半世紀。

馬見指出,過去多次與市府溝通,得到的回應都是「大多為舊有建物,過去為各鄉鎮市公所主管,且使照的申請應由所有權人申請」,但新北市升格已9年,活動中心所有權早已轉移至市府。他認為,光是活動中心目前就有95間未領照,其他建物恐也潛藏相同疑慮,盼相關局處1個月內全面進行清查。

工務局長朱惕之表示,不少未領照建物為《建築法》上路前就已建立,原則上都是屬於合法建案,只是未進行申請動作,目前卡在不少土地都屬捐贈,時隔已久難取得土地同意書等問題。

柯慶忠則說,公所每年都會針對活動中心結構安全檢查,若發現問題,一定依法處理。至於建照及使用執照,考量新北財政狀況,將評估使用率、經濟效益後進行補照,且各公所皆有逐年編列預算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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