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預定地淪垃圾場惹民怨 頭份公所出3招解決
頭份文林路公有停車場預定地被當作資源回收場,常堆積許多垃圾,引發民怨。(記者鄭名翔翻攝)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市文林路上的公有停車場預定地,長期被地方社區發展協會作為資源回收場,雜物積累成山,且鄰里見狀也隨意傾倒垃圾,導致附近環境髒亂不已;頭份市公所表示,現已協調資源回收場遷址,並由清潔隊豎立禁倒垃圾、雜物等告示,近期也已著手辦理劃設停車場,預計年底將可啟用。
頭份市後庄里長唐瑞鴻無奈表示,該片土地為苗栗縣政府託管頭份市公所作為公有停車場,但卻被社區發展協會佔用作為資源回收場,又未妥善管理,導致附近環境髒亂,且該組合屋也屬違章建築,不應佔用公有地,希望「公地公用」,回歸給里民乾淨使用空間,但四處申訴一年多仍未獲回應,令她十分無奈。
頭份市長羅雪珠表示,協會響應政府進行資源回收,雖立意良善,但在場址選擇上確有不妥,目前也與協會理事長協調,要求將該資源回收場遷址,不得再繼續佔用該土地,另也要求清潔隊豎立警示牌,提醒民眾不得任意傾倒垃圾、雜物等。
羅雪珠說,目前公所正盤點市內所有路外停車場,並陸續辦理設計招標,文林路停車場原預定可提供16格小型車格、1身障汽車格,但經評估後應可再增加格數,預計年底會完成車格劃設,並採收費方式提供居民妥善停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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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市公所已要求回收場遷址,並將豎立告示要求勿棄置垃圾,預計年底前會完成車格劃設,闢為收費停車場。(記者鄭名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