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里集會所和社區活動中心使用爭議 竹市訂使用管理辦法
解決里集會所和社區活動中心使用權爭議,新竹市府已決定擬訂「新竹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辦法」,由市府收回管理權,並統一訂定使用辦法,讓里及活動中心有所規範。(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有122個里,幾乎有三分之二的里集會所和社區活動中心,但因未訂定里集會所或社區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辦法,常出現使用爭議,也造成里長或社區理事長管理上的為難,市府民政處表示,已逐步統整各里及社區使用狀況,欲訂「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辦法」,除解決使用權爭議,避免里或社區獨攬,也可由各區公所統一管轄,發揮市民活動中心使用功能。
市府民政處副處長賴榮光說,竹市里集會所或社區活動中心的比例算高,算起來已有80多個,但部分集會所或社區活動中心的使用權一直有爭議,有的是里獨攬,有的是社區佔住不給出借,市府常收到使用權的爭議調解,因此經統整及逐步調查後,未來將統一用「市民活動中心」為名,甚至可供鄰近里或社區共同使用,發揮最大使用效用,且由各區公所收回統一管理,並訂定管理使用辦法,市府預計年底訂出辦法,從明年1月開始執行「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辦法」。
賴榮光說,民政處已到台北、新北等六都直轄市及基隆市參考里集會所或社區活動中心的使用狀況,發現六都大多以智慧卡來管理及收費,例如有社區要出借場地或有固定的媽媽教室、家政教室、唱歌教室等,就會以三卡方式提供需求者使用,不僅管理方便也較無爭議。
此外,市府也會參考其他縣市或鄰近縣市訂定使用的收費標準,但若是公益性質或市府舉辦的活動,例如節電宣導或里政宣導等,就可免費使用,相關電費支出由區公所來負擔,如此可避免里或社區要負擔水電瓦斯等費用,或有里、社區私下租給其他單位使用並收取費用的爭議。
賴榮光說,里或社區的使用權問題困擾市府長達數10年,但竹市號稱智慧城市,早應訂定相關使用辦法,民政處已邀請10個里討論研議,並進行相關統整,年底就會訂出使用管理辦法,明年1月上路施行。
解決里集會所和社區活動中心使用權爭議,新竹市府已決定擬訂「新竹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辦法」,由市府收回管理權,並統一訂定使用辦法,讓里及活動中心有所規範。(記者洪美秀攝)
解決里集會所和社區活動中心使用權爭議,新竹市府已決定擬訂「新竹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辦法」,由市府收回管理權,並統一訂定使用辦法,讓里及活動中心有所規範。(記者洪美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