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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宅做教師會辦公室挨批 鄭文燦:認知有錯誤

    社宅做教師會辦公室挨批「犧牲弱勢居住正義」,鄭文燦受訪回應,認知有所錯誤。(記者鄭淑婷攝)

    社宅做教師會辦公室挨批「犧牲弱勢居住正義」,鄭文燦受訪回應,認知有所錯誤。(記者鄭淑婷攝)

    2019/09/09 22:0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日前出席活動時允諾,將提供社會住宅作為教師會辦公室,經由媒體報導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及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今發布新聞稿,譴責鄭文燦違反社宅規定,犧牲弱勢者居住正義;對此,鄭文燦今天受訪時回應,媒體的報導略有錯誤、需要調整,社會住宅一樓設置有親子館、公托中心、日照中心、市民活動中心,也提供了辦公室公開招租,「一樓的辦公室招租,我們也歡迎包括教師會在內來投標,教師會是自主的,我們提供這樣的空間,教師會如果想進來可以參與,如果不想近來也沒關係,原則上尊重教師會的自主權」。

    市府新聞處也於傍晚發出聲明稿澄清,新聞處長詹賀舜表示,該工會對於桃園社會住宅的實際狀況不清楚,僅看到媒體的報導,因此有錯誤的認知,並提出以下幾點聲明:第一,桃園市規劃新建的社會住宅計畫,第一階段有12個基地,其中7成提供作為青年社宅、3成提供弱勢家庭及政策目的使用,社宅的1、2樓等低樓層,設置有公托中心、日照中心、親子館、圖書館、市民活動中心及辦公室等設施,規劃完全符合「住宅法」的規定,並且以達成保護青年及弱勢家庭居住正義為目標,同時也規劃社宅多元使用,讓社宅成為一個樂活的社區。

    第二,社宅在規劃階段即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有無公益性設施使用需求,並由各主管機關承租後再轉租予公益團體進駐,如果仍有剩餘店鋪及辦公室空間,則統一對外公開標租,因此後續社宅如有空間釋出對外標租,教師會與其他NGO可以評估是否承租作為辦公室使用,不會有排擠弱勢使用的情形。

    第三,桃園市教師會必須參與各項法定會議,為超過2萬名教師權益發聲,目前向蘆竹區大華國小借用辦公室,較為不便,市府歡迎桃園市教師會競租社宅辦公室,但市府完全尊重桃園市教師會的自主決定權,也歡迎各NGO公益團體租用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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