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違法兼職申誡 陳炳煇:是否「繼續當校長」看其良心
公懲會今宣判管中閔(中)違法兼職確定、記申誡懲儆。(資料照,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管中閔過去擔任公務員期間,到壹週刊寫不具名社論並領固定薪酬,今遭司法院公懲會判違法兼職確定,記申誡懲儆;台大特聘教授陳炳煇說,明確違法者,是否可擔任台大校長,就看管中閔自己的良心抉擇。
陳炳煇表示,如今管中閔確定是違法兼職,至於明確違法可否擔任台大校長?這就是管校長自己良心的抉擇;當然教育部也可做出相關處分;至於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所有委員,也都欠台大一個道歉,因其作業疏失,選出一個違法兼職的校長。
至於面對校長過去違法兼職,媒體提問台大校方,關於此事影響、校長品格問題等,但台大校方目前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