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有電動車車位 9/1起收費
新北市公有停車場自9月1日起,將電動車停車位調整為停車收費、充電免費。(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宣布,為使公有資源共享及使用者付費原則,新北市公有停車場自9月1日起,將電動車停車位調整為停車收費、充電免費。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政諺表示,自2012年起,在所屬的82處路外停車場的211個電動汽車、636個電動機車停車位,提供電動車當日、當次停車及充電免費,連續停放隔日才另計停車費。
吳政諺說,觀察自實施電動車免費停車和充電以來,發現常有電動車久停充電專用停車位,讓真正有充電需求的車主無法使用充電設備,不僅抱怨迭起,也造成停車場管理的困擾。
交通局基於公有資源共享及使用者付費原則,將自9月1日起,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停車位將調整為停車收費、充電免費;希望透過使用者付費回歸停車收費機制,讓公有資源、公平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