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振仲條款」最快10月上路 鐵路駕駛吸毒就廢照
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法,鐵路駕駛只要驗出施用毒品,經確認後就會廢止其駕駛執照,最快10月底前實施。圖為普悠瑪翻車事故司機員尤振仲。(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鐵去年發生普悠瑪翻車事故,導致18死、逾200傷。本報獨家報導,檢警小組調閱病歷資料時,發現司機員尤振仲有吸食安非他命紀錄,雖然與事故發生無關聯,不過後續發現長官二線支援一線長官,每年尿液抽檢多不會被檢驗,讓各界正視鐵路駕駛吸毒問題。台鐵隨即全面對駕駛進行毒品檢驗,交通部今天也預告修法,明訂藥物成癮檢驗至少要包含嗎啡、安非他命等兩項目,且只要驗出施用毒品,經確認後就會廢止其駕駛執照,最快10月底前實施。
交通部鐵道局說,現行規定確實沒有明確規範有吸毒需要廢除駕駛執照,不過在普悠瑪事故後,有發現法規方面不足的地方,就陸續進行修正與調整;這次修正「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第18條,增訂駕駛人員如有施用毒品情形,應廢止其駕駛執照。規定上路後,只要檢驗發現駕駛人員有毒品反應時,會先暫停其職務,後續進行複驗,沒有問題就會恢復其職務,若確定有施用毒品,就持續停止其駕駛工作,並依規定廢止其駕駛執照。
現行規定軌道營運駕駛,每年要針對25%人員進行抽驗,只要連續2年陽性反應檢出率低於1%,隔年抽檢率就能降低至10%。鐵道局指出,普悠瑪事故後,發現尤振仲有施用安非他命紀錄,台鐵局隨即針對所有行車人員進行全面檢驗,今年度同樣是針對所有人員進行檢驗,不過明年度檢驗計畫,是否還要維持全員檢驗,將視其預算額度,於今年底提報計畫。
交通部目前正針對尤振仲進行廢照行政作業,主要是以過彎未依規定減速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為由,後續待行政程序完成後,就會將行政處分書送交尤振仲手上,收到處分書當天廢照處分就會生效。
另外,這次法規修正也一併增訂車輛調動機駕駛執照,及新增其技能檢定項目規定,相關檢定項目與車輛基地內駕駛人員相同。鐵道局說,因為台鐵局部分車站有調動機駕駛,駕駛調動機偶爾會行駛到列車正線上,與客運列車路線重疊,因此,要求其駕駛須通過適性測驗、技能檢定、體能檢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