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動物用藥權入法 獸醫師:毛小孩藥生存
獸醫師公會全聯會17日在立法院舉辦「毛小孩藥生存」記者會,指出毛小孩面臨無藥可用的危機。(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別讓動物無藥可用!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在立法院召開「毛小孩藥生存」記者會,呼籲各界重視動物用藥權,建議政府應開放「人用藥品」可直接販售給獸醫院,或修法將獸醫診療機構納入「藥事法」第50條,。
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培中指出,毛小孩面臨無藥可用危機,「藥事法」第50條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但「醫師法」定義的醫師不包含獸醫師,獸醫院也非「藥事法」所的醫療機構,以致藥商不能將藥品販售給獸醫師。
中華民國獸醫內科醫學會理事長翁浚岳表示,6年前爆發點滴事件,最後「藥事法」第50條仍沒修成,折衷修正「動物保護法」保障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權利。
之後有增訂「人用藥品使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確認獸醫師可合法取得人用藥品,但這都是有限度的開放,僅列了600多項藥物,才讓動物可暫時使用人藥。
翁浚岳強調,世界各國沒有這樣在限制的,即便美國也是,現在獸醫師所使用藥物,有70%是人用藥品,僅30%動物用藥品,不要讓獸醫師拿不到藥治療毛小孩。
曾任獸醫師的台北市議員楊靜宇提及,「貓咪也瘋狂俱樂部」社群已在網路連署,要爭取動物用藥權入法,及訴求毛小孩用藥合法化。
他舉例,像是治療毛小孩腫瘤、心臟病、骨骼的藥物,其實都人用藥品,治療動物淋巴瘤的藥與治療人類的是一樣,若不能供給會造成很大影響。
世界獸醫師會理事長江世明表示,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人類疾病有60%是來自於動物,動物健康攸關人類健康,各國獸醫師是以「標籤外使用人用藥品」方式治療動物,原因是動物藥品的經濟規模,不足以支持藥商進行大量動物藥品開發。
江世明提及,其他各國法規允許獸醫師在無相對應動物專用藥品時,可標籤外使用人用藥品在動物身上,我國動物用藥的規定,應該接軌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