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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ber條款10/9上路後是否仍留台 Uber:不希望走到那一步

    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還是希望能以政府認同、合法營運的模式繼續留在台灣。(記者鄭瑋奇攝)

    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還是希望能以政府認同、合法營運的模式繼續留在台灣。(記者鄭瑋奇攝)

    2019/06/14 14:08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日前已公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並有4個月緩衝期,將於10月9日起針對現行Uber與租賃業合作模式進行取締,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Uber還是希望能以政府認同、合法營運的模式繼續留在台灣,但不會成為運輸業。至於緩衝期過後若無任何共識,Uber是否還會留在台灣,Uber公司表示,現在仍積極尋求與政府溝通,不希望走到那一步。

    吳罡表示,運管規則103-1會影響到消費者、代僱駕駛、租賃業者的經濟機會,及台灣對新創產業未來發展空間,現在有那麼多反對聲音,但政府還是公告修正,對此感到非常失望。

    吳罡說,未知的法令困境,會讓Uber非常難評估台灣環境,對要在台灣如何前進也是未知;所以才不斷呼籲政府可在接下來的4個月緩衝時間,能有合理的對話空間,但至今仍無與政府的溝通管道。

    106年Uber透過與租賃業者合作模式回歸台灣後,至今已與200多家租賃車行、逾萬名代僱駕駛合作,創造出逾50億元營收。

    吳罡表示,在台灣創造這麼多經濟產值,透過租賃車行、計程車合作,帶給這麼多租賃駕駛經濟機會,認為台灣是可以深耕的市場,希望盡全力跟政府達成共識。

    Uber加入多元計程車成為Uber大車隊是否會納入考慮,吳罡強調,計程車法規限制非常多,Uber是科技平台,希望以科技模式與台灣合法交通業者、租賃業者合作;且Uber不是只有四輪,還有兩輪、無人機等,若將Uber的科技平台角色限制為車隊,跟核心價值不同。

    至於運管規則103-1條新規,Uber也委託創市際研究顧問公司來進行民調,5月9日至20日透過電話訪問方式,於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各完成300份調查,雖然55%受訪者都沒聽過該條款、32%聽過但不了解,但仍有63%民眾認為103-1條規定,對於利吸引國際公司來台有負面影響、77%反對此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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