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石虎保育條例遭退 徐耀昌:短期內不再提案
苗栗為石虎重要棲地,然而地方自治保育條例卻始終無法通過。(記者鄭名翔翻攝)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於六月四日送苗栗縣議會審查,在25名議員反對下再度胎死腹中;支持派的縣議員陳光軒今呼籲苗栗縣政府再提出覆議案,並加強與議會溝通;苗縣府行政處長古雪雲表示,縣長徐耀昌認為,議會退回顯示該案仍有許多討論空間,短期之內將不再提案。
苗縣府連兩年提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上週議會二度大會激烈討論後經議長鍾東錦裁示表決,以國民黨及無黨籍為主的25名議員投下反對票,僅9票支持,全案再度退回,也引發外界批評,質疑苗栗縣以石虎作為吉祥物,但卻封殺石虎生路,根本是在「消費石虎」。
陳光軒指出,縣府應堅定立場,捍衛立法提案的正當性,立即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9條,於決議案送達縣府30日內,針對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再送議會提出覆議案。
陳光軒認為,此次國民黨籍縣議員全數投下反對票,形同於體制上對同黨的縣長徐耀昌提案內容投下不信任票,呼籲縣府應更積極向反對派議員說明,釐清法案中被誤解的部分,避免坐實外界對苗縣府假保育之名、實則消費石虎的質疑。
苗栗縣長徐耀昌今早透過行政處長古雪雲發言,指出該案遭議會退回,顯示條例內容還需要討論,縣府短期內不再提案;而對於外界質疑同黨議員封殺國民黨縣長提案,徐耀昌則認為一切皆程序表決,對此結果表示尊重;農業處長陳錦俊也說,再提覆議案仍不見得會通過,但後續仍會加強溝通。
苗栗縣議會上週再否決「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記者鄭名翔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