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對跨國合法同性外籍配偶 完成申請依親居留
同婚登記首日,各地紛紛傳來「喜訊」,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今日也受理了第1對國人與南非籍同性配偶申請依親居留。(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今日受理第1對國人與南非籍同性配偶申請依親居留。當事人興奮的表示,經過多年的爭取,今天能在台灣完成同性結婚登記,並到移民署完成申辦依親居留,實在令他們感動。
移民署表示,當事人的南非籍同性配偶,是1年前以應聘工作事由來台,特別趕在同婚專法施行的第一天前來移民署改辦依親居留。
依據同婚專法及現行相關規定,移民署自108年5月24日起,可受理國人之外籍同性配偶(以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島、阿根廷、丹麥、巴西、法國、烏拉圭、紐西蘭、盧森堡、英國(部分地區)、美國、愛爾蘭、哥倫比亞、墨西哥(部分地區)、芬蘭、馬爾他、德國、澳洲及奧地利等26個同婚合法化國家或地區為限)申請依親居留。
移民署表示,政府營造友善平等的環境,移民署所屬全國各縣市服務站均已準備好受理跨國合法同性外籍配偶申請在台依親居留之作業,若有相關申請問題可逕洽全國各縣市移民署服務站,或利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站查詢相關送件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