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興建停車場 中市加碼補助工程費
台中市政府鼓勵民間將閒置土地闢建為停車場。(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人口與經濟快速發展,停車需求也隨之增加。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除積極爭取中央前瞻計畫興闢停車場,為提高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的意願,已修訂停車場設置獎助辦法,投資興建路外停車場達20格以上者,從原本補助2分之1工程費,大幅提高到3分之2;如願意免費供民眾停車3年以上,更將全額補助。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人口已突破280萬人,為全國第二大城市,人口移入加上經濟發展,台中市民擁車率高居不下,為提供更便捷停車環境,並節省政府經費投入,市府期盼透過修訂獎助辦法,吸引民間投入建設,並促進市區閒置土地加速利用,增加公共設施供給。
交通局修訂「台中市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凡闢建路外停車場達20格以上者,工程費補助將從2分之1提高到3分之2,如願意免費供停車3年以上,更可獲得全額補助,最高補助上限350萬元;此外,對於採用透水鋪面施作者,額外可再補助最高30萬元;設置汽車停車格位20格以下,也有最高80萬元獎助,鼓勵小地主申請。
葉昭甫表示,台中市停車政策為「路外為主、路邊為輔」,以設置路外停車場減少路邊違規停放車輛,促進交通順暢,市府為鼓勵民間興闢路外停車場,在2011年就訂定獎助辦法,但適逢縣市合併經濟起飛,土地價值水漲船高,私有地主對於釋出閒置土地作停車場長期使用意願不高,故獎助成效不佳。目前「台中市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修正案,已經市政會議通過,後續將送市議會備查後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