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歐盟相互採認蝴蝶蘭檢定報告 省時又省錢
農委會今天和歐盟植物品種保護局(CPVO)簽署協議相互採認蝴蝶蘭品種檢定報告。(農委會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農委會今天和歐盟植物品種保護局(CPVO)簽署協議相互採認蝴蝶蘭品種檢定報告,將可大幅減省育種者申請歐盟蝴蝶蘭品種權費用及申請案審查時間。
台灣蘭花育種實力馳名國際,生產種苗行銷80幾個國家,去年外銷蝴蝶蘭7393萬株,金額1.5億美元,占花卉外銷金額69%,已成為台灣旗艦農產品。
歐洲是全球最大蘭花市場,年消費蝴蝶蘭約1.5億盆,許多種苗來自台灣,高達2000萬株,是台灣重要的品種交易市場。
農委會指出,植物品種權為「屬地主義」,歐盟為台灣主要外銷市場之一,但申請歐盟品種權因耗時及費用高,目前申請案件僅156件。
這次台歐(CPVO)雙方經簽署互相採認蝴蝶蘭品種性狀檢定報告書,取得台灣品種權者的案件在申請歐盟蝴蝶蘭品種權時,併附我方檢定報告書,就可減少實質審查費用,且僅需提送5株蝴蝶蘭開花株至荷蘭Naktuinbouw檢定單位檢定,並大幅縮短檢定時間約1年,有利台歐強化雙方育種與種苗生產的合作關係,帶動雙邊的花卉貿易。
農委會強調,未來將加速與歐盟及其他國家洽商相互採認其他蘭花品種性狀檢定報告,爭取縮短台灣優良育種成果取得當地品種權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