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做這個動作 國庫一年省下億元支出
司法院推強制執行線上申請系統,粗估一年可省下上億元郵資。(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我國法院一年約收到一百萬件的強制執行申請,每案掛號往來少則10次,多則數十次,郵資數百元起跳,耗費國庫與當事人甚鉅,司法院為此設計「強制執行線上申請系統」,當事人一案只要支付40元,就可與法院多次往來電子文書,訂6月1日於北三院及桃園地院試辦,9月1日擴大全國法院正式上線,初估年省上億元郵資。
債權人只要取得本票裁定、確定判決、支付命令等執行名義,就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目前聲請的流程是要先繕打列印出書狀,以雙掛號寄給繫屬法院或親自到法院遞狀,法院收狀確認無誤後才啟動強制執行。
司法院指出,一個強制執行案的當事人與法院間的公文往來最少超過10次,以不動產為例,債權人遞狀後,法院要進行查封通知、導引執行、鑑價、詢價、一拍、二拍、三拍等多個程序,到最後分配完成起碼超過10次發函,以一次雙掛號42元計算,郵資就要逾400元,而這還只是最單純的案件,若案情複雜或共有者眾多,上千元也有可能。
為了減輕當事人與法院負擔,司法院請資訊處建置強制執行線上申請系統,金融機構透過XCA憑證、一般民眾則利用自然人憑證申請,只要在鍵盤上依欄位輸入資料,遠距傳送至法院系統,彈指間就可完成,毋庸再跑親自郵局或法院。
司法院指出,強制執行公文電子化後,不但提升效率,省去郵寄時間與金錢,還可避免紙張浪費,粗估每年可節省億元郵資,近期已拜會銀行、保險、證券等公會,鼓勵這些強制執行的大宗單位多多使用,降低成本。
新系統將於6月1日上線,選定台北、新北、士林、桃園等四間地院試行,初期「免費」,強化使用者誘因,到了9月1日正式開辦就要收費,但每案也僅收40元,全國各法院均適用,非常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