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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媽帶女兒甩同學巴掌報復 教授:以暴無法制暴

張姓母親帶著念小四的女兒到學校向女同學討回2年前的巴掌債。(記者王俊忠取自網路)

張姓母親帶著念小四的女兒到學校向女同學討回2年前的巴掌債。(記者王俊忠取自網路)

2019/04/03 20:38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1位張姓母親的女兒,2年前被就讀小二的同班女同學甩1巴掌;2年後,張母於4月1日上午帶念小四的女兒到昔日女同學班上對女同學回甩1巴掌、以牙還牙,張母把此事影片po上網引發軒然大波。小學校長說,當天張母與2名姐妹淘私闖班級、還擋住導師無法替女同學解圍,校方與導師已於2日深夜到警所對張母一方提告無故侵入住宅(班級)及妨害自由等罪嫌。轄區警方迄今下午尚未接獲被打女同學一方的正式提告。

對此事件,台南大學教育系教授許誌庭認為,張母要兒女以暴制暴,事實上以暴並無法制暴,只會滋長暴力程度,這不是教育之道。家長應了解學校內發生的學生爭端,應優先以教育的角度來處理,特別是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尚在成長的學習過程,以合乎社會規範來處理彼此間的衝突,正是重要的學習課題,以能銜接到成人階段的法治社會。

許誌庭說,當認同以出自民眾私暴力來尋求自我認定的正義時,社會將倒退回人人與人人為敵的自然狀態,若此,將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逃脫暴力陰影,因為沒有人可以宣稱自己強大到完全不受來自於他人暴力的威脅,也正是這個理由,人們才同意由國家代替個人尋求正義。

許教授表示,在類似事件中,學校常成為被指責的對象,認為是學校處理不當才造成的,這種說法,部分原因是誤解學校所能扮演的角色,學校並非法律仲裁機關,而是教育機構。退一步講,即使不滿意學校出於教育目的的處理過程,仍可再訴求國家法律的介入尋求救濟,任何出自於個人的赤裸暴力,非現代文明社會所允許,也非教育之道。

該小學校長今天說,今晨校方輔導室有接到張母致電要向學校道歉的電話,但因為昨深夜校方與導師已決定對張母提告,暫不與張母商談此事。此事重點在於張母如何與被打的女學生及家長商談後續解決之道,校方會看雙方家長的態度。

校方調出輔導檔案指出,4月1日上午的甩巴掌事件,起源於2年前,張母女兒(時念小二)在才藝表演遴選為第一女主角;W姓女童為第二女主角,W女疑因此打了張母女兒1巴掌,當時班上導師有約雙方家長協商此事,W女與父母有向張母女兒道歉、並送禮物,但被張母一方退回禮物,之後雙方沒再有意見,沒想到2年後,張母為了女兒的巴掌舊債、侵門踏戶到學校向W女討回這巴掌。

張姓母親的小四女兒(右舉手者)到女同學的班上對女同學甩耳光回敬2年前的巴掌債。(記者王俊忠取自網路)

張姓母親的小四女兒(右舉手者)到女同學的班上對女同學甩耳光回敬2年前的巴掌債。(記者王俊忠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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