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宕5年台南飛雁新村開發案 遠雄確定放手了
2019/03/28 21:23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懸宕5年的遠雄飛雁新村開發案,因老樹與大湖文化遺址保留爭議而「卡關」,經市府與遠雄協調,終於簽定終止契約協議,國防部與市府分別返還土地價購金、履約保證金共5億餘元,2個月內完成還款程序,也立下南市第1個有爭議的公辦都更案,透過公民審議及文資審議方式「擋」下的典例。
飛雁新村基地鄰近永康區奇美醫院,總面積約3.52公頃,為國防部土地,2010年國防部委託台南市政府進行公辦都市更新,2013年由遠雄建設公司以20億9000萬元得標,也是台南市升格直轄市後第1個公辦都更案。
可是飛雁新村開發案,規劃11棟樓高25至29層樓大廈,引發該地大湖文化遺址與老樹保護爭議,估計超過180棵老樹將被迫移植,在地文史團體發起搶救。
2014年,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勘查後要求停建,並進行文資調查,審議結果擴大該處歷史建築「傳原通訊所」的登錄範圍,市府也舉行公民決策城鄉論壇,南市都委會對於遠雄開發計畫亦未審查通過,全案陷入膠著,遠雄向國防部、台南市政府提出賠償,經多年來協商終於解套。
南市都發局表示,今年3月中旬簽定終止契約協議,遠雄釋出善意不計利息,但要歸還遠雄已繳價款,其中包括國防部的土地價款4億多元,市府部分則有歷史建築修復4500萬元、專管費600萬元、履約保證金4000多萬元,共計5億餘元,2個月內完成還款程序,至於遠雄提出9000萬元規劃設計費的損失,遠雄另以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