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團康疊羅漢爬赤崁樓 險觸法
2009/09/27 13:4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被列為一級古蹟的台南赤崁樓,日前傳出遭人噴漆寫上辱罵詞句,被辱罵的當事人隨即前往擦拭,卻被視為破壞文物,不過根據媒體報導,就在工作人員忙著清理善後時,一群大學生正在玩團康遊戲,試圖爬牆翻越赤崁樓,該舉動也馬上被制止,因為爬古蹟圍牆同樣也被視為破壞古蹟。
一群大學生正鬧轟轟的集合準備參觀赤崁樓,其中2個學生當時嘻鬧著,正準備以疊羅漢的方式攀上圍牆,卻不曉得自己的舉動已經觸法。
據悉,除了不能任意在古蹟圍牆上噴字,或是擅自在牆上塗銷外,未經允許也不能宣掛文宣,甚至整修、更改擺設等,而攀附古蹟同樣也可能造成傷害,都可能會觸及文化資產保護法的毀損古蹟罪嫌。
台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長許耿修表示,違反毀損古蹟法,依文資法第94條可以處5年以下徒刑,或者是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提醒民眾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