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空污挨罰30萬 台電:首座煤倉110年6月完工
台中電廠因生煤仍堆置在室外的露天儲煤場,遭市府環保局開罰30萬元。(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電廠因無法依「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將戶外生煤堆置改於封閉式建築物內,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遭市府環保局開出30萬元罰單,台電台中煤倉工務所表示,室內煤倉工程已在2018年7月開工,第一座預計2021年6月完工,已盡力配合市府時程趕工。
市府環保局表示,「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自2016年1月26日公布以來,市府對適用業者多次發文要求,應於2018年12月31日起將生煤堆置在封閉式建築物內,並針對符合此規定的業者持續稽查。
市府環保局表示,上月20日前往台中電廠執行稽查時,生煤仍堆置室外,室內煤倉工期嚴重落後,因已給予3年改善期限,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開出30萬元罰單,並持續要求改善。
台電台中煤倉工務所劉百恒經理今天表示,市府在2016年1月公布「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後,台電就積極規劃在台中電廠設置室內煤倉,但因需經可行性評估、編列預算、發包等程序,原希望2017年就動工,但因工程流標,直到去年6月才完成決標,並在去年7月開工,已盡力配合市府自治條例時程。
劉百恒表示,第1座室內煤倉將能儲存55萬公噸生煤,預計2021年6月完工,第2座則可儲存60萬公噸,原規劃2024年6月才完工,但會全力趕工,希望提早2年在2022年6月完工,屆時所有生煤就會儲存在室內,將會全力配合,至於罰單則由總公司依相關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