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澳買伴手禮返台 「含豬肉成分」都違法
圖為桃園機場啟用X光機執行中港澳旅客手提行李防疫檢查。(資料照)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春節連續假期展開,陸委會今天提醒國人,赴中國及港澳旅遊返台時,切勿攜帶含豬肉成分的伴手禮,包括含肉類成分的杏仁餅、XO醬、調理包泡麵、火鍋料與寵物零食等,都屬於違法範圍,請國人特別注意、共同努力防疫。
陸委會今天指出,香港、澳門一向為國人出境旅遊的熱門地點,而中國爆發非洲豬瘟多時,疫情日趨嚴峻,且傳入台灣風險增加,我政府雖已加強實施相關邊境管制查驗措施,惟近期仍發生多起遭查獲案例。
陸委會說,近來仍有多起民眾自中國或香港、澳門來台、返台時,因隨身攜帶或於隨身行李、託運行李中放置豬肉食品或含有豬肉成分伴手禮,而遭機場防檢疫人員查獲並重罰案例,請國人特別注意。
陸委會提醒,港澳常見伴手禮例如臘肉、火腿、香腸、肉鬆肉乾、鳳凰卷、雞仔餅、伍仁月餅、含肉類的杏仁餅等,以及含豬肉的食品,例如肉丸、培根/煙肉、微波食品、XO醬、肉粽、懶人火鍋料、調理包泡麵、含豬肉的三明治、漢堡、飛機餐、寵物零食等,一旦遭查獲隨身攜帶或置於行李中均屬違法,請國人一起配合政府防檢疫措施,共同努力防堵疫情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