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攜疫區豬肉品 內政部:未繳清罰鍰擬拒絕入境
2019/01/04 12:34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內政部研擬對違規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肉品來台的外籍人士,如果沒有當場繳交罰鍰,將拒絕入境,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依法有據,限定在攜帶疫區豬肉製品,不繳交罰款的話,進來的時候拒絕入境。
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在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中表示,現階段正討論外籍人士從非洲豬瘟疫區國家來台,如果進來被查到攜帶豬肉品,繳交罰鍰後才能進來,不繳交就拒絕入境,這樣可以真正執行阻絕。
內政部說明,外籍人士如果短暫入境我國,拒絕繳納罰款後出境,將造成難以催繳,因此研擬外籍人士從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違規攜帶豬肉製品來台入境的話,因豬肉產品有高度傳播疫病風險,可以依據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及移民法以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拒絕入境,因此違規外籍人士,經裁處20萬元以上罰鍰,將由防檢局各分局檢疫人員當場把違規人及案件移送轄區機場移民署,如果沒有繳納罰鍰,移民署將依據規定拒絕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