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轟台鐵制度殺人 列車安全應比照飛航嚴格
消基會今天出面質疑,普悠瑪事故檢討避重就輕,台鐵制度殺人,應有人負責。(記者陳宜加攝)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台鐵普悠瑪號翻覆釀18死悲劇,行政院2個月後公布調查報告,但消基會今天出面質疑,事故的檢討避重就輕,台鐵制度殺人,應有人負責;列車應比照航空器嚴格標準檢修、考核,更應建立「安全即準時」觀念,捍衛消費者行的安全。
消基會指出,調查報告指稱,事故列車因主風泵異常,司機員行進中持續通聯、嘗試排除異常,進入新馬站前未依規定減速。但列車有8節車廂、4組主風泵,其中2組發車前即已故障,台鐵卻同意派車執行任務。
消基會質疑,司機員二線支援一線、駕駛經驗不足,無法明確診斷故障主因並排除;且調查報告避重就輕,列車事前恐未進行軟、硬體檢查、修復;當司機員發現安全疑慮,也無權拒絕或停駛,實為制度殺人。
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說,台鐵列車異常恐是常態,司機員邊開車邊排除故障也成為理所當然,顯見台鐵欠缺完整行車安全制度,且日本廠商於保固期間未依約提供備料更換,台鐵不積極的作為,應該有人負責。
她也說,司機員與調度員專業知識不足,處理程序或決策有問題不得而知,調查報告並未評估台鐵安全風險。台鐵應建立「安全即準時」的核心價值,落實行車安全機制,讓司機員安心駕駛、消費者安全運輸。
消基會提出5點建議,所有車體應比照航空器,出庫前定期檢修、備足耗材與重要零件,由專人簽名負責;訂定司機員擔任駕駛生理狀況、行前酒測等標準;加強人員專業知識,必要時行進間應配置專業檢修員。
另外,一旦列車發生連續性故障,應允許司機員、調度員有權建議停駛或強制停車;針對不同車種、車型,也應規定駕駛修習時數標準,不符合者不得代班。
消基會表示,事隔2個多月,台鐵與家屬已在討論賠償,根據消保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因重大過失造成損害,消費者得請求3倍懲罰性賠償金,台鐵有責,應以最大誠意,百日內提出讓亡者安寧、生者安心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