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非洲豬瘟疫區名單 亞歐非共42國
非洲豬瘟疫區豬肉製品。(農委會提供)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農委會防檢局今天公布除了中國以外,近3年非洲豬瘟疫區國家名單,其中亞洲目前僅中國為疫區,歐洲則有13國、非洲則有28國有疫情,攜帶這些國家的豬肉品入台都將面臨100萬元罰鍰;防檢局再次提醒,無論是否為疫區,任何肉品都不能攜帶入境,違規皆有罰鍰,只是針對重點疫情罰鍰更高。
農委會防檢局指出,非洲豬瘟從1921年首次在非洲肯亞被發現,從野豬傳到家豬,再從非洲傳到歐洲、南美洲、俄羅斯等地。而中國是亞洲首次發生的國家,從中國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及公告在中國農業農村部網站資料顯示,今年8月3日遼寧省通報第1例後,短短4個多月疫情已經蔓延到22個省市區,昨天再度出現新的案例,共計96個案例。
農委會為防堵疫情入侵台灣,修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提高違規攜帶動物製品入台的罰鍰到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修正案已在本月14日生效,農委會也接著提高裁罰基準,攜帶最近3年非洲豬瘟疫區國家的豬肉製品入境,首犯開罰20萬元,第二次攜帶就罰100萬元。
農委會今天公布最近3年非洲豬瘟疫區國家,目前亞洲僅中國是疫區,歐洲則有13國是疫區,包含比利時、捷克、匈牙利、波蘭、俄羅斯等,非洲則共有28國為疫區,包含南非、肯亞、奈及利亞等國,事實上12月14日新罰則上路後,到17號為止共有20個違規攜帶疫區豬肉來台案例,其中19個來源都是中國,有1個則是來自匈牙利。
防檢局提醒,基本上任何肉類產品都不能攜帶入境,攜帶非疫區國家都會開罰,首次罰1萬元,第二次罰10萬元,第三次罰30萬元;針對其他疫情相關肉品罰鍰則更高,例如攜帶口蹄疫區國家豬肉或高病原性禽流感疫區的家禽產品入境,第一次罰3萬元,第二次罰30萬元,第三次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