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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減輕租屋負擔 男子偽造租賃契約狂領19萬元補助

桃園市住宅補貼申請十分踴躍,今年已逾1萬戶申請。(記者陳昀翻攝)

桃園市住宅補貼申請十分踴躍,今年已逾1萬戶申請。(記者陳昀翻攝)

2018/10/01 21:4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住宅補貼開辦至今已11年,申請戶從最初的800戶成長到1萬戶,卻有李姓男子持偽造的租賃契約,多次向市府申請租金補貼,得手金額達19萬6360元,直到去年房東收到市府地方稅務局的補稅通知才被戳破,李男因此吃上偽造文書罪,被桃園地院法官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得付出9萬元代價,而過去所領得的補貼也都將被追繳。

桃園市住宅補貼從2007年開辦,判決指出,李男於2011年租屋而居,與房東簽定租賃契約,租期從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11月9日止,但因繳不起房租,住沒多久就搬走,後因得知有住宅補貼方案,竟變造所持有的租賃契約,把租期改為2011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31日,連續3年向市府申請租屋補貼,總計得手10萬8360元;食髓知味之下,李男又於2014年、2015年、2016年,以相同手法申請租屋補貼共計8萬8000元,直到房東接到稅務局補稅通知,李男行徑才被發現。

房東指證,曾於2011年11月起將房子租給李男,但李男住沒多久,就因繳不起房租搬走,收到補稅通知感覺莫名其妙,向相關單位反映後查出原來是李男持偽造租賃契約申請補助,而李男也坦承犯行,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李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李男得付出9萬元代價,過去所領得的補貼也都將被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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