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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徵才限女性罰30萬 幼稚園生理假扣薪罰2萬

科技公司徵才限女性罰30萬,幼稚園生理假扣薪罰2萬。(資料照)

科技公司徵才限女性罰30萬,幼稚園生理假扣薪罰2萬。(資料照)

2018/08/27 13:02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今公布3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事業單位,包含翔紀科技有限公司招募行政助理,電話回覆限女性、拒絕男子求職,勞工局重罰30萬元;另2家廠商各因扣生理假薪水,以及終止育嬰假留職停薪勞工的契約,各罰2萬元。

勞工局調查,翔紀科技有限公司招募行政助理,卻電話回覆限女性,拒絕男性求職人,並辯稱係因考量女性細心度較佳,經對照職缺內容,並無限制女性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市府決定依法裁罰30萬元。

此外,台灣橫河公司對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未經主管機關同意,直接終止該名員工的勞動契約,違反應讓勞工回復原工作規定。

私立新莊幼兒園對女員工申請勞工生理假,竟扣1天全薪,還註記曠職,勞工局對2家事業單祭罰,並依法公布資方及罰款金額,勞工局表示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將被處2萬至15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勞工局長李煥熏表示,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不得以「與從事工作無關之因素」,例如性別、年齡等限制而給予差別對待;雇主也應加強內部人事教育訓練,假如是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者,按《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仍視同雇主角色。

李煥熏強調,《性別工作平等法》除了「禁止性別歧視」,也明訂「性別平等措施之促進」,包括「產假、陪產假、安胎休養及育嬰留職停薪」等,雇主對於申請者應不得拒絕,尤其對於申請育嬰留停期滿的勞工,應回復原本工作,勞工局諮詢專線:07-8124613分機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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