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中校長拒絕縣府點交 陳金德要議處
宜蘭縣政府接管縣立興中國中行政大樓2、3樓,縣府昨天到校點交,但校長李俊緯(左)不願簽名,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在縣務會議裡決定議處。(資料照)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接管縣立興中國中行政大樓2、3樓,縣府昨天到校點交,但校長李俊緯不願簽名;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指出,興中事件校長對縣府的要求拒絕、不配合,相關事件也不主動溝通,他要求教育處調查,將興中校長送宜蘭縣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
興中國中校長李俊緯8月1日甫上任,但學校爭議不斷,縣府秘書長邵治綺昨天到校辦理點交,但李俊緯不願簽名,讓氣氛尷尬;陳金德今在縣務會議指出,在接收興中空間的過程中,校方與縣府的公文往返,一再拒絕縣府的要求,不願配合,甚至在相關事件上,不主動與地方溝通,傳播錯誤的資訊。
陳金德指出,要求教育處針對現任興中校長調查,把結果移送宜蘭縣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李俊緯喊冤,並沒有故意不配合縣府,學校有學校的困難,但尊重長官的考量。
針對甫接任興中校長,就遭到懲處,是否不合理;李俊緯指出,事情碰到就是要解決,他問心無愧,但坦然面對,大家有不同立場各有難處,他也覺得陳金德辛苦了。
另外,宜蘭縣政府縣府已要求各國中小盤點校內餘裕空間,預計10月20日完成;教育處表示,依據宜蘭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餘裕空間活化實施要點,學校如隱匿餘裕空間不報,無正當理由辦理餘裕空間活化,得檢討校方責任,依據教職人員的獎懲辦法議處,希望全縣各國中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