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中元食品 2豆腐製品違規使用防腐劑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中元食品,2豆腐製品違規使用防腐劑。(記者何玉華攝)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衛生局抽驗中元節祭祀、普渡常用食品87件,檢出2件豆腐製品含有防腐劑苯甲酸及己二烯酸,已各分別裁罰兩製造業者3萬元。
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表示,豆類製品常溫下容易腐敗,因此業者常會添加防腐劑苯甲酸或己二烯酸,但豆腐製品不能添加,業者可能是在製作相關豆類製品時混用;苯甲酸進入人體後,會從尿中代謝排出,或與葡萄糖結合而解毒,但過量可能引起流口水、腹瀉、肚痛、心跳加快等症狀;己二烯酸對少數人會有非免疫性皮膚假性過敏反應,都不能使用於在豆腐類產品上。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表示,兩件違規產品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要求下架並處以製造業者3萬元;她提醒,向信譽良好的廠商購買並選擇有明確標示、來源清楚的產品,依照產品包裝建議的保存方式,或依食品特性選擇適當保存溫度及方式。常溫保存應置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冷藏食品溫度應在7℃以下;冷凍食品則應在-18℃以下。
衛生局抽驗的87件產品包括水產煉製品5件、糕粿麵食製品20件、香腸肉製品5件、水果農產品7件、豆製品30件、零食與餅乾20件,分別來自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保色劑、農藥殘留及非准用添加物等。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中元食品,2豆腐製品違規使用防腐劑。(記者何玉華攝)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說,豆腐製品不能使用防腐劑。(記者何玉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