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遊戲轉蛋機率、帳號盜用、開外掛規範更嚴格! 違者最重罰50萬
國內線上遊戲玩家破860萬人,消費糾紛也持續增加,去年竄升至申訴案件第一名,多達3102件。(記者陳宜加攝)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國內線上遊戲玩家破860萬人,消費糾紛也持續增加,去年竄升至申訴案件第一名,多達3102件。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保處審查完成經濟部修法,規定業者須公布中獎機率、帳號遭盜用時給予玩家新帳號使用、停業須至少1個月前告知消費者等,最快8月上路,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再不改正可重罰50萬元。
根據消保處統計,網路連線遊戲申訴數量逐年攀升,104年為1800件、105年2773件,至去年已達3102件,且今年上半年已超過千件。主要爭議類型為利用外掛程式遭停權、連線品質不佳可歸責業者、帳號密碼遭不當盜用或移轉等。
為保障玩家權益,經濟部研擬「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通過消保處審查。修正草案有4大重點,包括規範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帳號遭非法使用的處理、契約終止及退費、遊戲停止營運時的處置等。
消保官黃建隆表示,多數業者藉由抽獎活動吸引消費者付費,增訂業者應充分揭露商品或活動資訊,例如轉蛋機率、保證獲獎消費金額等,提醒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獎;且應加註警語提醒不要過度投注,提供消費者判斷。
而玩家帳號遭盜用或不當移轉,過去業者均直接凍結,引發消費爭議,修正草案中也明訂,業者可以先確認消費者帳號所有人身分與冒用情事後,先暫停或限制問題帳號使用權,同時更換帳號與密碼、或給予玩家新帳號等彈性方式處理。
黃建隆也說,若業者發現有玩家「開外掛」、或使用病毒程式等不合理方式進行遊戲,可以通知消費者終止契約,但為保護多數遵守規定的遊戲玩家,增列消費者違反常態,例如虛偽不正方式設定進行遊戲,才屬於業者終止契約的理由。
他也說,鑒於遊戲停止營運前,若為可歸責業者因素,多數業者未於一定日期前告知消費者終止契約,草案也明訂須提前告知、不得少於30日,且應退還消費者尚未使用的相關遊戲費用;若未提前公告,退費之外也應提供補償措施。
消保處簡秘陳星宏表示,修正草案最快8月上路,違者將依消保法,命業者限期改正,否則可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再次限期改正卻依然未改正者,罰鍰更將提高到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他也呼籲,法規力求遊戲公平性、保護玩家的同時,也希望消費者不要沉溺遊戲中,也是修法的核心價值,相關條款讓家長面對未成年玩家有所管控措施。
經濟部工業局表示,遊戲貼近生活,目標降低爭議、讓產業正向發展,每年持續觀察定期抽查20款以上市售遊戲服務條款,釐清主要問題,持續關注並滾動式修正,並呼籲玩家使用台灣發行並登錄的遊戲,以免發生爭議時無法處理。
國內線上遊戲玩家破860萬人,消費糾紛也持續增加,去年竄升至申訴案件第一名,多達3102件。(記者陳宜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