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單身男平白被告家暴 悲慘自力救濟竟發現真相是…
有名陳姓單身男子上月突然接到法院傳票,被控對一名何姓女子家暴,但陳男根本不認識何女,經查才發現根本是警方搞烏龍。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中有個陳姓單身男子指控,上月突然接到法院傳票,內容為他被控對一名何姓女子家暴,要求他南下高雄出庭說明,但陳男根本不認識何女,去電法院時,書記官只要他寫信給法官或親自來開庭,讓正在準備高考的他備受困擾,父親也被嚇壞病倒。直到他親自找到何女,才釐清何女要告的是和他同名同姓的另外一名陳姓男子。
《蘋果日報》報導,家住台中的陳姓男子上月中旬突然接到法院傳票,指一名何姓女子因被他家暴騷擾聲請保護令,陳男被要求必須到高雄出庭說明,但正在準備高考且單身的他根本不認識何女,致電法院了解時,書記官僅冷漠回應:「有兩種選擇,第一、寫信給法官,第二、7月4日來開庭,自己跟法官說,有問題請找法官」,感覺口氣充滿不耐。
陳男也指出,由於保護令聲請書裡的相對人資料,除了手機號碼外都不是他的,他也向警局請求協助,警方卻說已確認他就是被告,還請他務必去開庭,並指如果不去就要帶他去,讓他大驚:「這是拘提的意思嗎?」
在求助無門之下,陳男只能選擇傳簡訊及致電給何小姐,取得聯繫後,何女表示提告時警方沒給她看過資料,對於告錯人完全「不知情」,除了道歉也表示會立刻撤告,陳男則是在上月27日接到撤告通知書。不過,陳男也質疑,他是在21日陳情,何女則是在22日去電撤告,但通知書上的撤告時間卻是20日,讓他懷疑書記官作假,不滿地說,在他陳情時,法院不理會也不協助他查明真相,等到查明他不是被告之後,又想撇清瀆職之嫌,讓他感到法院的公信力實在不能相信。
高雄少年家事法院林雅莉庭長對此回應指出,該案有關保護令聲請人與相對人的姓名、地址等個資,都是由警方提供,書記官也是根據這些資料寄發開庭通知,至於警方為何提供錯誤的資料,法院也不清楚。庭長也強調,書記官在接到陳男反映後,第一時間除了向陳男說明可能的處理方式,也主動聯繫聲請人查明是否有傳錯人的狀況,因此,才得以迅速更正、取消錯誤的庭期,且也以法院正式公文回覆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