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亭「個人KTV」崛起 應訂管理規範讓業者遵循
位於台中市大智路街角的電話亭投幣式「個人KTV」。(記者張軒哲攝)
〔記者張軒哲、黃鐘山/台中報導〕想唱歌不用到KTV開包廂!近期電話亭投幣式「個人KTV」崛起,約1坪大的空間裡有耳機、麥克風與點歌器,進去投幣,隨時都能高歌一曲,業者和民代都希望政府訂定一套管理規範,讓新興產業能延續生存。
電話亭KTV正夯,今年在各大百貨、商圈、夜市、影城如同雨後春筍般冒出,是繼街頭遍佈夾娃娃機之後,寂寞經濟下的產業,優勢在於比大型KTV包廂式消費更便利,受年輕人喜愛,一個人唱歌也不尷尬。
豐原太平洋百貨企劃課長林幽蘭表示,五月引進電話亭KTV,現今消費者需求多元,下班或放學後想好好嘶吼一番紓壓,1坪大的空間最多塞進4人,只要關上門就能與外界隔絕,在小空間裡享受在大舞台歡唱的快感,享受歌唱和購物的雙重樂趣。
在一中商圈設點的林姓業者說,日本多年前就流行電話亭KTV,之後中國、東南亞跟進,台灣去年開始引進,一部電話亭「個人KTV」成本約20~30萬元,每首歌30至50元不等,業者估算一部機台每月營業額約3萬至8萬元,吸引許多小額創業民眾投。
他在一中商圈租店面,放了4部機器,扣掉房租跟每月約萬餘元歌單版權、公播費,原想在逢甲商圈展店,但政府認定屬八大行業,店面被市府依使用不符開罰,只好繼續在一中商圈保守經營,盼政府協助業者找出合適管理方式,讓新興產業能延續生存。
市議員張耀中、鄭功進說,電話亭KTV消費低廉,受到學生、上班族歡迎。市府將比照一般KTV管理,要求業者辦理公安申報,若依照「台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視聽歌唱業應離學校200公尺以上,一中商圈的業者明顯違反規定,以致業者相當恐慌。
市府經發局指出,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中,定義視聽歌場業為提供視聽伴唱設備供人唱歌的營利事業,電話亭KTV依都發局說明,原則上即非屬規範應辦許可的視聽歌唱業,但業者如專業經營或是以此為主要業務,仍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所定義的視聽歌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