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抓獼猴洩憤 市府:獵捕可重罰30萬
民眾接觸及餵食獼猴,違者最重可罰1萬元,提醒民眾留意。(記者陳文嬋翻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台灣獼猴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近來網傳抓猴洩憤等訊息,農業局駁斥是不正確觀念,獼猴仍受野保法規範,不得任意獵捕、宰殺,違者可重罰30萬元,高市另訂野保自治條例,岡山等6區禁止接觸及餵食獼猴,違者最重可罰1萬元,提醒民眾留意。
台灣獼猴被列為保育類動物30年,農委會日前召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將台灣獼猴由原本保育類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近來網路流傳能任意捕獵獼猴、抓猴洩憤等訊息,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農業局表示,獼猴調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仍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範及保障,不得任意獵捕、宰殺,違者可開罰6萬至30萬元;高市另訂有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在鼓山、美濃、旗山、大社、岡山、阿蓮等6區內,禁止接觸及餵食獼猴,違反者依法可開罰5千元至1萬元。
燕巢區7旬芒果農陳仙梅會與獼猴溝通吃少一點,獼猴很幫忙讓她每年收成,人猴互動令人稱奇,她認為人猴和平相處,獼猴也是有益動物,能幫農民疏果,避免產量過剩,有助穩定市場價格,政府不要撲殺,協助結紮管控;鼓山區壽山里長陳進興表示,獼猴會侵入民宅吃東西,翻箱倒櫃形同搞破壞,回歸一般類野生動物,政府仍應管制數量,避免過度繁衍造成危害。
農業局與壽山國家公園籌備處合作,成立聯合稽查小組,不定期在壽山地區進行查緝及蒐證,今年已拍到5人確實接觸及餵食獼猴,近期將開出第一張罰單,其餘進行調查裁罰中。
農業局指出,民眾接觸、餵食獼猴的行為,容易發生人畜共通疾病傳染的風險,餵食行為也會改變野生獼猴的生態及習性,可能導致獼猴數量超過原棲地可承載的數量,造成獼猴過度親近人類活動範圍,增加人猴間衝突。
至於民眾擔心獼猴造成農損問題,農業局將協助爭取電網等補助防治資材,去年完成6戶農民裝設,今年有6戶爭取補助,根據農民張清海表示,過去農作物因猴害收獲僅2成,架網後收成可達8成,猴害狀況明顯減少。
台灣獼猴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市府強調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記者陳文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