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代理教師聘期 教師工會爭取:一視同仁保障1年
全教總今天開記者會(見圖),公布僅13位縣市長參選人願給1年聘期。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也盼爭取台中市一視同仁,讓代理教師均獲1年聘期保障。(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國中小學目前部份代理教師仍只能獲得任教期10個半月的聘期,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指出,代理教師是校園教學的實質補充人力,卻未能獲得合理的待遇及聘期,盼爭取台中市一視同仁,讓代理教師均獲1年聘期保障。
台中市教育局則說,台中市已領先全國,第一階段已完成市立高中職代理教師全面支薪12個月等目標,未來將視市府財政狀況逐步推動。
現行各縣市提供給代理教師的聘期,均以實際學生上課日計算,多以每學年開學日起計到結業式日期計算,約10個月時間的聘期,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盼爭取代理教師完整1年聘期保障。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指出,台中市去年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原國立高中代理教師聘期以1年為期,與原市立高中代理教師教學期間計期不同,在台中市教育審議委員會提議應一視同仁,獲得市府及教育局支持,保障高中代理教師均享有1年聘期及待遇。
工會理事長洪維彬說,目前台中市除了高中代理教師及國中小兼任行政的代理教師,可獲完整的1年聘期,其餘的國中小代理教師仍僅能獲得10.5個月的聘期,代理教師既是實質員額缺,也實質投入教學及相關準備活動,不應該每逢暑假即要忍受1.5個月無聘期、待遇的對待。
洪維彬期盼市府完成中市代理教師聘期的最後一哩路,讓全市代理教師都能享有12個月的完整聘期。
教育局長彭富源說,目前全市約有2700名代理教師,為了照顧代理教師並讓校務推動不中斷,早在106學年度已延長中小學代理教師聘期為自開學前一週至學年結束後一週,比外縣市延長。
此外,更領先全國提供包括高中職代理教師及在國中小學有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享有1年完整聘期,未來會未再努力逐步推動全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