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汰換電動公車 交通部增列補助項目
交通部公告電動公車補助修正案,新增「專案汰換」項目,地方政府舉辦大型活動,並使用電動公車接駁,每輛補助最高353.8萬元,先買新車再汰換舊車,不再只能「1輛換1輛」,增加汰換彈性。(資料照)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行政院設定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交通部今天公告補助修正案,新增「專案汰換」項目,地方政府舉辦大型活動,並使用電動公車接駁,每輛補助最高353.8萬元,先買新車再汰換舊車,不再只能「1輛換1輛」,增加汰換彈性。
現行「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規定,電動大客車車體補助分為汰舊換新、新闢路線等2項目,汰舊換新由交通部補助每輛49%、最高353.8萬元;新闢路線補助80%、最高520萬元,環保署另增加補助每輛50萬元。
交通部今天公告修正案,增列專案汰換項目,比照汰舊換新補助額度,給予地方政府更大彈性,鼓勵加速汰換電動公車。未來地方政府辦理為期1個月以上大型活動,並規劃以全新電動公車作為活動的接駁交通工具,即可申請專案汰換。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王昭明指出,汰舊換新為「1輛換1輛」,但台中市將於今年底舉辦花博,公車需求大幅增加,透過專案汰換補助方案,可以先購置全新電動公車作為接駁車,既有市區公車路線則維持使用柴油車,活動結束後再汰換。
他說,汰舊車輛牌照應於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繳銷,並以受補助的電動大客車替補。專案汰換給予更大彈性,可望作為地方政府汰換誘因,且交通部最高僅補助49%,業者仍須負擔半數金額,因此視實際需求提出申請,不會浮濫。
根據交通部統計,目前全台電動大客車約317輛,僅占總數3%左右。王昭明指出,由於電動公車性能、妥善率、續航力已更穩定,預估過了今年,增加速度將加快,運研所目前也正研究調整補助機制,仍以2030年全面電動化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