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打官司 不排除最後聲請釋憲
台灣大學今召開校務會議,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左二)主持會議。(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大今天召開校務會議,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針對台大校長遴聘案進程與因應,由主秘林達德說明,台大在6月4日正式提出訴願,擬以司法程序促使教育部依法聘任,也依律師意見估出打行政訴訟的時間,最快估3個月可以解決,但如訴願、行政訴訟均敗訴,最後會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最長合計估約3年。
台大由郭大維代理校長,但依5月12日臨時校務會議通過提案,郭大維是實質行使校長所有完整的職權。今天校務會議一開始,郭大維亦報告台大校務如常推動,且有諸多亮眼的表現。例如海洋所謝志豪教授跨國團隊發表生物交互作用及系統穩定性研究,榮登Nature雜誌;化工系童國倫教授團隊榮獲美國匹茲堡發明競賽金牌獎。
不僅教授個人有亮麗表現,其他校務亦正常推動,包括台大醫院、電資學院各主辦跨領域交流活動,人工智慧與機器人研究中心開幕,舉辦台菲UP教育論壇,教學大樓第二期新建工程啟用,住宿生運動日的舉辦,創創學程第11屆招生說明會,以及國際產學聯盟、健康照護黑克松等等大型活動。
主秘林達德說明和教育部打行政官司的期程,台大在6月4日提出訴願,估需時3到5個月,如訴願被駁回,就提行政訴訟,一審須時6個月到1年,二審須時6個月,但如果行政訴訟均敗訴,台大會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以台大校長案受社會矚目程度,或可引起大法官注意,如此可估須時6個月到1年。
有校務會議代表提問指,台大要開大門走大路,中間沒有見不得人的事情,雖支持行政團隊打行政官司,但也應讓校務會議代表充分知悉,訴願書等應提供給校務會議代表。不過代理校長郭大維表示要先跟律師討論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