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宜蘭廢棄魚塭達376公頃 將訂作業要點「合法填土」

宜蘭縣現有魚塭多集中在壯圍、五結及礁溪等鄉鎮,面積約610公頃,其中376公頃廢棄,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縣現有魚塭多集中在壯圍、五結及礁溪等鄉鎮,面積約610公頃,其中376公頃廢棄,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記者林敬倫攝)

2018/05/31 11:59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養殖魚塭廢棄比率逾60%,容易生雜草孳生蚊蠅,形成髒亂點,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在縣政總質詢時指出,為了解決廢棄魚塭問題,縣府最快6月底將公告「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客土改良審查作業要點」,讓漁民合法填土,魚塭可種植使用,減少廢棄魚塭。

宜蘭縣現有魚塭多集中在壯圍、五結及礁溪等鄉鎮,面積約610公頃,其中376公頃廢棄,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魚塭荒廢後會積水,是病媒蚊孳生溫床,長期閒置雜草叢生,周邊環境看起來髒亂,還發出惡臭,附近居民不堪其擾;不少養殖業者感嘆,砸下大筆資金養殖魚蝦,若入不敷出,只好改做其他工作。

宜蘭縣議員陳福山指出,廢棄魚塭無法養殖,才會荒廢,縣府一直在協助轉型,卻沒有太大成效,漁民只好自己填土改種植作物,但沒有合理的申請規範,土不能填得太高,否則就會被開出6萬元罰單,魚塭只能繼續廢棄,漁民叫苦連天,縣府應該立即訂定合適的填土辦法,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縣府原先訂有「宜蘭縣農業用地填土管制規則」,規定農地填土最高只能40公分,但這樣高度限制無法讓魚塭被填滿;陳金德指出,填土管制規則本身沒有罰則,但如果漁塭填土超過40公分,就會被認定是「農地非農用」,依照區域計畫法開出6萬元以上罰單,這樣開罰確實有疑慮,縣府因此積極研議「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客土改良審查作業要點」,並打算廢止「宜蘭縣農業用地填土管制規則」,最快6月底就會公告上路。

陳金德指出,要點上路後,未來民眾從外地運土,改良自身農地時,需經過申請,證明土方來源適合種植,量與高度要多少也要管制,但如果像廢棄魚塭等地形較特殊的農業用地,經果農業處審查後,就不會再有40公分的限制,漁民也可以選擇由縣府填土,不過需自己負擔相關費用,希望這樣的措施,能有效解決廢棄魚塭的問題,讓土地可以繼續農用。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