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病比」將入法最快8月實施 醫院違法可處停業
衛福部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草案,首次將護病比納入規定,明定各層級的醫院護理人員照護病患的比例。(資料照)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衛福部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草案,首次將護病比納入規定,明定各層級的醫院護理人員照護病患的比例,違規醫院將被罰5萬元、最重可要求停業。
新規定中訂定,醫學中心規定最嚴格,每名護理人員最多只能照顧9名患者,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不得高於12人、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不得高於15人。
「護病比」是指醫院中護理人員和照顧病人的比例,也就是平均每個護理人員照顧病人的數量。護病比可反映醫院的護理人員人力是否足夠,也和病人的恢復情形有關,護病比越高,表示每位護理人員需照顧病人越多。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新草案預計有60天預告期,會蒐集各界意見,順利的話最快8月公告上路,若違規將處1萬元到5萬元罰款,可連續開罰並要求限期改善,若遲不改善,最重可處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