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飛機逃生窗遭罰1萬 旅客道歉:搭遊覽車的習慣
蕭男搭機時因開座位旁的逃生窗,不僅旅遊泡湯,還挨罰1萬元。(記者歐素美翻攝)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蕭姓男子搭乘華信航空台中至澎湖班機,登機後竟打開機上逃生窗,經台灣航勤機坪作業人員檢查發現,蕭姓男子表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都會習慣性檢查一下逃生設備,因第一次搭飛機,不知飛機不可以;蕭男當場被帶下機,不僅旅遊泡湯,也造成班機延誤起飛50分鐘,高雄航警局台中分駐所今天並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處以其1萬元罰款。
警方表示,蕭姓男子(60歲,彰化縣人)於本月5月9日上午7點多搭乘華信航空公司AE-779台中往澎湖的班機,準備和電信退休人員一起到澎湖旅遊,不料,蕭男登上飛機後,竟打開逃生窗,台灣航勤機坪作業人員進行執行例行性航機外觀檢視時發現逃生窗遭開啟,立刻通報飛機上空服員處理,空服員詢問坐在逃生窗旁1A座號蕭男是否曾開啟逃生窗,蕭男坦承確實有打開逃生窗,空服員隨即通報高雄航警局台中分駐所員警將蕭男帶回偵訊。
蕭男供稱,基於安全理由,每次搭乘遊覽車等大眾運輸工具,都會習慣性打開逃生門窗等檢查,以免有緊急狀況發生時影響逃生,不知道搭飛機不可以打開逃生窗,對自己的無知感到很抱歉。
華信航空公司表示,案件發生時因該班機正進行旅客登機作業,尚未關閉艙門,蕭男行為並未影響飛航安全,也未造成航機設備損壞,但需重新進行艙壓測試,導致該班機延誤50分鐘才起飛。
高雄航警局台中分駐所所長湯貴麟表示,違反民用航空法,於航空器上「無故操作其他安全裝置」,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經該局調查後,24日處以蕭男1萬元罰鍰。並呼籲民眾搭乘飛機時務必遵守航空保安規定,在機艙內勿任意碰觸或開啟緊急裝置,雖然飛機未啟動,但非緊急情況下都不能任意碰觸機上裝置,以確保飛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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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男被帶回高雄航警局台中分駐所偵訊,對自己的無知表示很抱歉。(記者歐素美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