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計程車批無取締作為 交部:近1年裁罰已逾424萬元

中華民國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今天(23日)號召計程車司機開車前往交通部陳情,抗議交通部以取締困難為由,縱放Uber白牌司機接案。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組組長劉育麟(右)出面接下陳情書。(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全民計程車司機協會及聯誼會,今至交通部陳情Uber與小客車租賃業者假合作,真違規經營計程車業務,但交通部完全無作為,且不積極依法取締。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去年4月Uber重新營業並與小客車租賃業者合作,至今年4月底,對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相關規定者,開出137件違規處分,裁罰金額424萬5000元。
除依法取締開罰外,今年3月訂定的「小客車租賃業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事件統一裁量基準」,可做為監理所站執法認定,小客車租賃業者租賃車輛,若外駛攬客違規營業達7次以上,除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外,還會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表示,小客車租賃業者與資訊平台的合作,不應改變營運主體仍為租車公司事實,其營運所應遵循規範,對駕駛、車輛的管理責任及對消費者負擔的權利義務,都不會因其合作對象的不同而有所折扣;車輛、駕駛都須符合法規相關規定,而且不能個別攬客。
對於指控Uber與租賃車假合作,Uber表示,現在經營都是與合法交通運輸業者合作,包含租賃車業者、計程車業者等,並遵循當地法令提供安全、可靠、有效率的交通選擇,並沒有參與任何違法群組。針對計程車業者,也提供免收平台服務費,歡迎更多業者加入uberTA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