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中客來台 內政部擬調降財力證明至10萬元
為吸引中國民眾來台觀光,內政部擬將中客來台所需要的存款條件,從原本的新台幣20萬元調降成10萬元。圖為中客來台熱門景點日月潭玄光寺。(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為吸引中國民眾來台觀光,內政部擬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屆時中客若來台個人旅遊或跟團,所需要的存款條件將從新台幣20萬元調降成10萬元。
綜合媒體報導,內政部已於5月11日預告修正,並透露現行法規為中國民眾具有等值新台幣20萬元以上存款,且備有中國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便可申請來台觀光。為了提升兩岸旅遊狀況,內政部將調降應備存款門檻至新台幣10萬元。
另外,參照現行「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的規定,財力證明也可用主管機關公告的其他國家有效簽證來替代,藉此鼓勵中國民眾來台灣旅遊。
內政部表示,因應人流安全管理的需求,也擬新增中客來台應檢附旅遊計畫表的規定。現行法規裡要求中客入境台灣後從次日算起,不得停留超過15天,未來打算改成除了中國領隊之外,中客每年停留台灣的總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目前規定中客來台不得從事不符許可目的活動,為了做出明確界定,內政部擬在條文內明列軍事國防地區、國家實驗室、選舉造勢、助選、政治性質公眾活動都受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