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大貨車疲勞駕駛 交通部擬修法 每日開車不得逾10小時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國道又見疲勞駕駛釀禍,造成包含2名警員在內共3人死亡,交通部今天直言,「高速公路不堪再有一次重大車禍」,未來將朝人、車、路多管齊下強化安全,針對大貨車另將建議修法,比照大客車工時限制,每天不得開車超過10小時。
交通部道安會執秘謝銘鴻表示,疲勞駕駛風險不亞於酒駕,未來將朝人、車、路三管齊下,降低肇事機率。人的方面,由於構成疲勞駕駛的因素眾多,無論因工作型態、個人體質、心理因素而睡眠不足,將針對駕駛人加強宣導致命危險。
謝銘鴻說,目前新車技術已有防瞌睡警示、車道偏移警示、防撞功能,明年起交通部補助新型式大型車配備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未來強制加裝,利用科技抑制疲勞駕駛機率,有助於防範駕駛疲勞等因素而偏離車道或與前車過近肇事。
他也說,路面也加裝標鈕、貓眼,透過車輛顛簸震動,防止用路人偏離車道而釀禍。
謝銘鴻指出,除了車、路安全,基於道安立場,將考慮建議交通部,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納入大貨車工時限制,現僅規定職業大客車駕駛每日開車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至少休息30分鐘、連續駕車不得超過6小時。
他指出,大客車與大貨車應比照規定辦理,但由於大貨車業別複雜,大至大型物流貨運業者、小至個人車行,工時紀錄不一,可能較難認定,須再蒐集意見。
至於一般小型車,謝銘鴻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疲勞駕駛指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且經查證屬實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可處以1200元至2400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但警方實務上難以查證,通常僅憑駕駛自行承認。
根據交通部統計,105年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中,「未注意車前狀態」共計8.6萬人次,其實不少是疲勞駕駛,但「疲勞駕駛」僅2304人次,除非駕駛承認,否則無法歸類,恐有更多黑數,用路人宣導、加強安全意識仍是最關鍵的工作。
「救人一命!」道安會指出,疲勞駕駛與酒駕風險相同,嚴重影響駕駛注意力、反應力與判斷力,前一秒未注意車前狀況,往往就是事故發生一瞬間。研究指出駕駛若只睡4小時就開車,發生車禍機率提升10倍,疲勞駕駛絕不可輕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