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癌卻遭保險公司退保 民代、醫師都說不合理
縣議員蔡東富(左二)、斗南鎮代會主席沈暉勛(右二)與副主席陳青龍(右)及鎮代塗永福陪同魏婦召開記者會,要求保險公司對不合理解約說清楚。(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魏姓婦人前年4月初向某家保險公司買了終於醫療保險,今年初確診罹患食道癌,保險公司理賠一次後,以魏婦投保時未告知肝功能、血糖、三酸甘油脂、總膽固醇等異常,解除魏婦的主、附約。
魏婦在斗南市場賣手工水餃,確診食道癌三期現正接受化療、電療,身體虛弱無法工作,本以為有保險理賠可減輕後續醫療費壓力,上月收到保險公司告知解除保單的存證信函,想到後續醫療費憂心忡忡。
縣議員蔡東富、斗南鎮代會主席沈暉勛接到魏婦陳情,2人在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保險公司退保不合理,若保險公司一週內不處理,將前往總公司抗議,並到金管會、立法院陳情。
蔡東富表示,三酸甘油脂、膽固醇異常,是許多中壯年以上民眾都有的問題,保險公司以此理由解除保單,那是不是要把有同樣問題的保戶都退保,不應該繼續收保費。
肝膽腸胃科醫師沈尊嚴指出,食道癌與肝功能、血糖、高密度膽固醇、三酸甘油脂、總膽固醇等異常沒有直接關連性,以此解約離譜、不合理,而且保險公司第一次有理賠,應是認定無關連才會理賠,解約怎麼看都不合理。
保險公司回應,魏婦未據實告知體況,已影響公司對其危險之評估,因此依保險法相關規定及保險契約條款約定解除其保險契約,相關作業並無違誤;另本次癌症住院與違反告知的疾病並無直接相關,審查後給付本次醫療保險金。
魏婦若仍有疑問,保險公司表示將持續與她溝通協商,希望能圓滿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