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火鍋業者公告美耐皿餐具自主檢驗報告 8月上路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今年起將要求火鍋業者,針對美耐皿餐具提出自主檢驗報告,預計8月上路,違者依「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開罰3萬至10萬元。(記者周彥妤攝)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國人愛吃火鍋,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火鍋店,台北市衛生局今指出,去年起強制要求北市供消費者自主烹食的火鍋業者,於營業場所公告非一次性使用餐具的材質、耐熱溫度及原產地;今年起也將要求業者,針對美耐皿餐具提出自主檢驗報告,預計8月上路,違者開罰3萬至10萬元。
北市府參議兼代食品藥物管理科長王明理說,106年起強制要求北市供消費者自主烹食的火鍋業者,於營業場所公告非一次性使用餐具的材質、耐熱溫度及原產地,違者按北市食安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援引「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開罰6萬至150元。
王明理說,由於美耐皿餐具會因清洗、使用而產生磨損,且高溫涮煮火鍋有溶出三聚氰胺之虞,自今年起也將要求189家業者,針對美耐皿餐具於供應場所公布自主檢驗報告,預計8月上路,違者依北市食安自治條例開罰3萬至10萬元。若經衛生局稽查發現餐具安全違規,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限期7天改善,屆期不改則開罰3萬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