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水龍頭標示不合格 含鉛水恐喝下肚
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合作調查,發現市售飲水用水龍頭有四成標示不合格。(記者陳宜加攝)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水龍頭是每個家庭不可或缺的日常設備,即使水質無虞,水龍頭本身卻可能附著有害物質,讓人喝下肚。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合作調查,發現市售飲水用水龍頭有四成標示不合格,若業者限期仍未改正,將可處以最高一百萬元罰鍰。
消基會隨機抽測十件飲水用水龍頭,依據國家標準進行無機污染物溶出性能、與水接觸本體材料等品質項目檢測,全數過關;但在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項目,分別有一件、四件不符合規定,主要未貼商品檢驗標籤與包裝標示不全。
根據調查結果,中國至ALLTAS廠牌「單冷直飲水龍頭」未貼商品檢驗標識;另ANTIGUE「飲水用水龍頭」包裝標示未依標準規定、RECO「廚房立式龍頭」未標示冷熱水區別、業者名稱與地址,允登「飲水用水龍頭」未標示冷熱水區別。
消基會表示,經濟部於去年起將飲水用水龍頭列為強制檢驗商品,規定水龍頭中鉛的溶出量須低於每公升五微克,水龍頭材料含鉛量也不得超過O點二五%,且商品本身應標示「LF」無鉛字樣、外包裝標示飲水用,並貼附商品檢驗標籤。
標檢局表示,業者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能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若發現有不合格商品,即派員追蹤調查原因並依法處理。標示不合格者,業者須限期改正,否則可處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市售水龍頭材質可分為鑄鐵、塑材、銅合金、不鏽鋼等,又以後兩者市占率最高,但銅合金雖耐腐蝕,部分不肖廠商為降低成本,摻入劣質銅合金原料,當使用一段時間後,電鍍層剝落與水接觸,鉛便將溶於水中被喝下肚。
消基會副檢驗長麥富德說,不少消費者以為,將生水倒入飲水機、或用瓦斯爐煮沸後,就沒有鉛的問題,但受到鉛污染的水並不會因沸騰而揮發,一旦長期飲用含鉛水,恐將導致心血管疾病、兒童智力下降、腎臟疾病、帕金森氏症等症狀。
游開雄呼籲,政府應不定期抽查市售水龍頭,並明確劃分一般用與飲水用等不同包裝標示,要求業者在品名、包裝上區分,避免消費者買到非飲水用水龍頭;業者則應落實商品安全與標示正確,完成相關檢驗程序後,才能流通到市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