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爭議 蝦皮去年暴增86%
蝦皮購物去年爭議案暴增86%。(圖擷取自蝦皮購物網)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數位市場的安全性、公平性,近年備受世界各國關注,消保處鑑於網路拍賣平台業者遭消費者申訴的案件量逐年增加,持續邀集相關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政府消保官與大型網路平台業者,就如何降低網路平台消費爭議案件召開會議,並定期追蹤網路平台業者改善情形。
消保處統計,去年度各縣市政府受理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因消費爭議被申訴量,合計2429件,較105年增加309件;其中,樂購蝦皮1412件、年增653件;露天市集615件、年減199件;雅虎402件、年減145件。
彙整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被申訴的爭議類型及商品類別,爭議類型前3名為不遵守7天猶豫期749件、占30.8%;瑕疵品465件、占19.1%;仿冒品或不同商品則有166件、占6.8%。
最容易發生消費爭議的商品類別,前3名分別為服飾、皮件及鞋類共計495件、占20.4%;通訊及周邊商品216件、占8.9%;電器及周邊商品177件、占7.3%。
消保處指出,去年三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被申訴量較105年成長14.5%,特別是樂購蝦皮申訴量暴增86%,高達1412件,已超過第2名與第3名的總合,因此已要求樂購蝦皮針對申訴最多的爭議類型,提出有效解決方法,並於3個月後即回報其改善情形。
另外,消保處也提醒各網路拍賣平台業者,應負起管理及教育賣家、買家遵守消保法等法規的責任,以減少消費糾紛不斷發生,同時呼籲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應注意賣家與交易平台的信譽、 不要與網路平台上賣家私下交易,否則若衍生糾紛,可能增加處理困難度。
消保處也說,除了消費者保護法「合理例外情事」,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例如解約後運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