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的店」收到要生活費的信 難過對方「好腳好手」
「婆婆的店」收到一封要「3仟元」生活費的信。(記者廖淑玲攝)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婆婆的店」今天收到一封來自台南的信,信中內容是要向婆婆要「3仟元」作為生活費,然而一查該寄信人「有宅」且「好腳好手」,最讓婆婆難過,鼓勵該男子要自力更生,若到虎尾也會請他吃頓飽。
「你是學生嗎?如果你是,請叫我婆婆」,在虎尾科技大學側門長春路有一家「婆婆的店」,賣的麵或米粉、魯肉飯俗擱大碗,一大碗麵加滷蛋或貢丸只要20元,湯一律10元,多年來照顧虎科大學生的胃,連虎科大校慶時都邀請婆婆到學校一起點聖火。
讓人感動的是,只要知道有繳不起學費、註冊費的學生或需急難救助者,婆婆都會默默救濟,且永遠署名「婆婆」,低調助人為樂的典範讓人感動,未料婆婆的愛心經由媒體報導後,卻有人從台南寄信來要生活費,收到信時,連婆婆自己都嚇一跳,還怪某媒體竟把她的住址披露出去。
婆婆說,平日有經濟不好的學生會免費供餐,聽到有人身故沒錢處理後事也會幫忙,甚至送米、衣服或其他食物到偏遠地區給需要的人,盡自己的力量去做,但當知道這個寄信人「只有60歲」而且自己有房子,平日當地也有愛心的人士會送餐給他,鼓勵寄信人一定要自力更生,因為婆婆比他老,80幾歲了還在賣麵,而且房子還是租的。
今天有不少人到婆婆的店用餐後都自己洗碗,還有一名小朋友靦腆地向婆婆道謝,婆婆送他一顆蘋果,讓全家人都開心用餐,一名家長也說,專程從土庫帶孩子來吃飯,並要孩子效法婆婆,讓婆婆一掃收信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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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80還全年無休賣麵的婆婆,要寄信人自力更生。(記者廖淑玲攝)
一名小朋友用餐後還特別向婆婆道謝,婆婆開心不已一掃收信時的難過。(記者廖淑玲攝)
「婆婆的店」價目表,一大碗麵加滷蛋或貢丸只要20元,湯一律10元,俗擱大碗。(記者廖淑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