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螢幕保護貼護眼恐「攏係假」 6成業者涉廣告標示不實

護眼恐「攏係假」!市售手機螢幕保護貼標榜「抗藍光」,但消保處調查,有高達6成業者宣稱具護眼效果,卻無法提出醫學證據,且研究同樣尚無法證實護眼效果,涉及廣告不實。(記者陳宜加攝)

護眼恐「攏係假」!市售手機螢幕保護貼標榜「抗藍光」,但消保處調查,有高達6成業者宣稱具護眼效果,卻無法提出醫學證據,且研究同樣尚無法證實護眼效果,涉及廣告不實。(記者陳宜加攝)

2018/01/08 10:53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護眼恐「攏係假」!

市售手機螢幕保護貼標榜「抗藍光」,但消保處調查,有高達6成業者宣稱具護眼效果,卻無法提出醫學證據,且研究同樣尚無法證實護眼效果,涉及廣告不實,已移送公平會處置,建議主管機關經濟部加強查核。

消保官黃國源表示,市面上3C產品機身保護套、螢幕保護貼琳瑯滿目,尤其部分宣稱抗藍光並標註有護眼效果,容易令消費者產生誤解。消保處針對台北、台中、嘉義縣實體店面20家、網路商家2家,抽查10件抗藍光螢幕保護貼。

根據查核結果,一般標示、不實標示、不實廣告等三項僅1件完全合格,一般標示有8件不符合,另有6件涉及不實標示、5件涉及不實廣告,如宣稱護眼減少或預防眼睛傷害等用語,卻無法提出醫學證據,已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

黃國源指出,藍光阻隔率目前無國內外檢驗標準,由標檢局協助查核藍光阻隔率,檢測結果誤差值均未超過5%,並邀業者說明並提供檢測證明結果。

消保處長劉清芳表示,就抗藍光螢幕保護貼部分,商品宣稱護眼,因無國家、國際標準,「憑什麼宣稱有效果?」查核10家業者中有6家標榜護眼效果,全數無法提出醫學證明,當場同意改正相關詞句,廣告主張相關語句均依法處理。

她指出,業者標榜抗藍光、護眼,甚至限量,可以提高商品售價,對消費者而言影響更大,未來應朝訂定國家標準方向,業者也應提出證據證明有護眼效果。

另外,消保處並抽查塑膠保護套37件,塑化劑檢測均符合標準;不過,標示查核僅4件合格,多數未標示製造商、進口商地址、電話、或主要材料、製造日期等,經濟部指出,目前已改正共計18件、已下架3件,仍在改善有12件。

消保處建議主管機關經濟部,應督促地方政府針對有缺失業者依法改善,並加強市售保護殼與保護貼業者宣導,如涉及不實廣告,應主動移請公平會處理。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指出,總共43件不合格商品中,已有23件改正、7件下架、13件仍在改正,移請製造商或進口商所在縣市政府依法處理,若涉及違反商品標示法,將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否則可處以3至3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若商品標示部分不符規定,依法則可處以2至20萬元。

經濟部指出,已督促縣市政府列為專案商品加強查核,呼籲廠商落實正確標示且勿不實宣稱,護眼效果尚未經研究證實,消費者也應更了解商品標示。標檢局表示,持續配合主管機關國內外資訊,制定相關管理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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