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與中央對槓 宜蘭農舍農設審查辦法不訂了
宜蘭農舍農設審查辦法不訂了,農舍農設分開審。(縣府提供)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農舍、農業設施審查辦法不訂了,宜蘭縣政府與農委會溝通後,將農舍和農業設施分開,農舍部分將改訂審查要點;農業設施因希望達到廢水零排放等加嚴要求,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將送議會審查訂定自治條例,縣府表示,近日會向外界說明。
宜蘭縣政府去年底預告「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辦法中要求農舍和農業設施應臨路集中配置,農舍與農業設施不得超過農地面積40%,其中農舍不得超過10%,農業設施不超過30%。
但是草案引起各方爭議,質疑農舍和農業設施合併審查恐造成農舍可能擴張到農地面積的40%,縣府也為此舉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原本預計元旦上路的辦法更暫緩上路。
縣府表示,跟農委會溝通後,將會把農舍和農業設施審查分開訂定相關規定,農舍興建審查會改訂作業要點,農業設施則為了達到廢污水零排放要求設置淨化池,以及圍牆高度限制等規定都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因此會訂定自治條例後送議會審查,只是以不同方式訂定,內容仍跟原本的審查辦法草案相同,近日會向外界說明。
至於農舍是否臨路臨側則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縣府強調,農委會僅是以行政指導要求農舍要臨側臨路,宜蘭則是要求農舍和農業設施集中配置,由於原本中央法規沒有相關規定,會以訂定自治條例的方式來加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