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銷7000公斤蛋液 萇記泰安被當場查到過期蛋
稽查人員發現雞蛋標示「EXP20171214」明顯逾期。(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配合檢方追查萇記泰安蛋品公司使用逾期蛋品案,稽查人員當場發現雞蛋標示「EXP20171214」明顯逾期,已經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昨天(28日)之內必須將有問題蛋品下架,初步調查,這是有問題液蛋流向大賣場內烘焙坊及麵包店,平均每月銷售量約7000公斤。
衛生局人員說,萇記泰安蛋品公司於86年營業,資本額4000萬元,經調查,該公司月銷售7000公斤液蛋,蛋價則是每瓶在58元到60元間,依照CAS規範,雞蛋從生下來開始計算,如果至於25℃以下環境,可放置14天,冷藏則可到28天。
衛生局說,萇記泰安蛋品公司生產蛋液品項包含冷藏蛋黃液、冷藏蛋白液及冷藏全蛋液,全部都在有效期間,但卻使用過了保存期限的蛋,明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